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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伊斯蘭瑪巴德高等法院已通過一項判決,禁止當局在伊斯蘭瑪巴德市對流浪狗族人進行毒殺、射殺或任意撲殺,並命令政府採行兼具人道與科學的數量控制系統。法院同時裁定唯有合格獸醫出具書面證明,確認該狗族人患有狂犬病、罹患不治之症,或具備危險攻擊性時,才允許實施安樂死。卡迪姆˙侯賽因˙蘇姆羅法官在判決中引用了《古蘭經》聖訓—《牲畜章》(六:三八)與《至仁主章》(五五:一○),以及先知穆罕默德(願他平安)(素食者)的教誨—虐待動物與虐待人類一樣是深重的罪。非常感謝巴基斯坦伊斯蘭瑪巴德高等法院的卡迪姆˙侯賽因˙蘇姆羅法官帶來如此慈悲的裁決。願在全能上帝的指引下,您的判決能為貴國動物族人權益的保障樹立重要的法律先例。清海無上師(純素者):「謹此頒予伊斯蘭瑪巴德高等法院尊貴的卡迪姆˙侯賽因˙蘇姆羅法官閣下,光耀世界愛心正義領導獎,以最崇高的敬意與熱淚盈眶的感激之情,表彰閣下以身作則的保護、仁慈、拯救生命、善良、聖潔的正義,及對動物族人王國中無助無辜生靈的愛。願上帝以此時及未來豐盛的恩典與愛庇佑您的靈魂。奉上帝之名,致以所有敬意與讚賞!」











